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质量强省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冀政办字〔2023〕4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营造人人关心质量、追求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社会环境,河北省质量文化协会(原河北省质量与名牌学会)研究决定,2025年全国质量月期间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重创新、高标准、树标杆”质量提升承诺宣言发布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口号
主题:推动质量变革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
口号:“重创新、高标准、树标杆”
二、活动目的及意义
倡议广大企业践行社会责任,坚持质量第一,弘扬“诚实守信,创新发展、持续改进、追求卓越”质量文化精神,大力开展质量创新活动,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塑造河北企业良好形象,提高河北品牌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活动内容
1、在202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期间,组织一批影响力大、社会责任感强、注重质量创新、追求高标准的优秀典型单位向全社会发布“重创新、高标准、树标杆”质量提升承诺宣言。
2、发布单位名称、主要产品(服务)等在《河北经济日报》等平面媒体和相关网络媒体中进行公告展示。
3、向连续参与质量宣言承诺活动,且符合条件的单位颁发“重创新、高标准、树标杆”质量提升宣言承诺单位牌匾和证书。
四、参与对象
(1)钢铁、焦化、铸造、装备制造、工业泵等行业企业;
(2)食品饮料、酿造酿酒、乳制品等行业企业;
(3)石油石化、化工制药、药械等行业企业;
(4)农业科技、种子、农资化肥等行业企业;
(5)电线电缆、电力电气、小家电、智能电子、电站设备、信息功能材料产品等行业企业;
(6)服装、针织、鞋帽、皮具等行业企业;
(7)体育用品、教学教具等行业企业;
(8)水泥、防水、涂料、玻璃、建陶、卫浴、家具、家居装饰、门窗、柜业等行业企业;
(9)金融、保险、物流、文旅等新兴服务型企业。
五、参与条件
在近三年内,参与单位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售后服务制度完善;参与单位的产品(服务)在国家监督检查及各地方监督检查和相关检验、监测中无不合格等不良记录,无质量违法记录。
六、参与方式
填报“重创新、高标准、树标杆”质量提升承诺宣言发布活动申报表,单位负责人在质量宣言书上手写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协会邮箱或联系人微信。
七、发布费用
企业根据发布方案,自愿选择参与。
八、联系方式
电 话:0311-68008231 83991108
联系人:陈平均 高志强
邮 箱:hbmp2010@163.com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西二环南路128号
附件:
1、“重创新、高标准、树标杆”质量提升承诺宣言发布活动申报表
2、“重创新、高标准、树标杆”质量提升宣言承诺书
3、“重创新、高标准、树标杆”质量提升宣言承诺发布活动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