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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2005年河北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资料
文章来源:河北质量文化网-河北省质量文化协会 | 发表时间:2017/6/28 | 点击率:

   

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国家质检总局依据国务院赋予的管理职能,为解决生产企业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而制定的一项监督管理制度。这套制度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审查,即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原材料进厂把关、生产设备、工艺流程、产品标准、检验设备与能力、环境条件、储存、运输、包装等10个方面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二是强制检验,即要求企业必须依法履行产品出厂检验义务。具备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可以自行检验,不具备出厂检验条件的企业,必须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三是加贴市场准入标识,经检验合格出厂销售的食品必须由企业加印或加贴规定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即QS标志。
2001年9—11月份,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对小麦粉等5类产品质量进行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和生产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基本条件专项调查的通知》精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周密组织,迅速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对小麦粉等5类产品质量的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以下简称专项抽查)和对生产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基本条件的专项调查(以下简称专项调查)工作(以下简称“双查”)。
    一、专项抽查情况
此次我省共抽查5775家生产企业的样品,合格率为32.2%,比全国低27.7个百分点。按企业规模统计:大型生产企业的抽样合格率66.7%,中型生产企业的抽样合格率73.5%,小型生产企业的抽样合格率31.6%;按企业经济类型统计:国有企业合格率44.3%,集体企业合格率35.9%,私营企业合格率46.6%,个体企业合格率31%,股份制企业合格率57.1%,合作企业合格率50%,合资企业合格率为80%,独资企业合格率40%。
按品种合格率统计如下:
序号
品种
企业数(家)
合格率(%)
1
小麦粉
4706
26.2
2
大米
65
92.3
3
食用植物油
383
72.8
4
酱油
296
33.8
5
食醋
325
51.7
 
    二、专项调查情况
此次调查生产企业6069家。按照企业规模统计,调查大型企业12家,中型企业94家,小型企业5963家。按照经济类型统计,调查国有企业170家,集体企业243家,个体企业5453家,股份制企业75家,私营企业117家,三资企业11家。调查发现,有营业执照的5483家,占90.3%;具备生产条件的有3222家,占53.1%;具备成品检验能力的有388家,占6.4%;对原材料进行把关的有3141家,占52.7%;对产品出厂检验的有2075家,占34.2%。
在所调查企业中,停产企业232家,转产企业7家,倒闭企业19家,停业整顿企业有29家,拒抽企业2家。
    (一)小麦粉:调查生产企业4862家,其中大型企业5家,中型企业41家,小型企业4816家。年生产能力为4872万吨,实际产量为3603万吨。具备生产条件的有2919家企业,占60%;不具备生产条件的有1943家企业,占40%,总计缺少筛选设备897个、磁选设备2601个、筛理设备2982个、比重去石机1599个、磨粉机400个。具备成品检验能力的有203家企业,占4.2%;不具备成品检验能力的有4659家,占95.8%。企业在原材料进厂把关方面能自检的有2329家,占47.9%;委托检验的有148家,占3%;索要证明的有379家,占7.8%;不把关的有2006家,占41.3%。
    (二)大米:调查生产企业81家,其中中型企业2家,小型企业79家。具备生产条件的有37家企业,占45.7%;不具备生产条件的有44家企业,占54.3%,总计缺少筛选设备34个、磁选设备75个、碾米机3个、风选设备9个、砻谷机10个。具备成品检验能力的有17家企业,占21%;不具备成品检验能力的有64家,占79%。企业在原材料进厂把关方面能自检的有61家,占75.3%;委托检验的有7家,占8.6%;索要证明的有10家,占12.3%;不把关的有3家,3.7%。
    (三)食用植物油:共调查了生产企业458家,其中大型企业2家,中型企业29家,小型企业427家。具备生产条件的有51家企业,占11.1%;不具备生产条件的有407家,占88.9%,主要原因是仍是设备不全。具备成品检验能力的有68家企业,占14.8%;不具备成品检验能力的有390家企业,占85.2%。企业在原材料把关方面能自检的有178家,占38.9%;委托检验的有7家,占1.5%;索要证明的有57家,占12.4%;不把关的有216家,47.2%。
    (四)酱油:调查生产企业318家,其中大型企业2家,中型企业11家,小型企业305家。具备生产条件的有112家,占35.2%;不具备生产条件的有206家,占64.8%,总计缺少原料加工设备52个、压榨(淋油)设备106个、罐装设备152个、制曲发酵设备44个、灭菌设备106个、产品检验设备263个。具备成品检验能力的有50家,占15.7%,不具备成品检验能力的有268家,占84.3%。企业在原材料进厂把关方面能自检的有171家,占53.8%;委托检验的有22家,占6.9%;索要证明的有62家,占19.5%;不把关的有62家,占19.5%。
   (五)食醋:调查生产企业350家,其中大型企业3家,中型企业11家,小型企业336家。具备生产条件的有103家,占29.4%,不具备生产条件的有247家,占70.6%,总计缺少原材料加工设备206个、发酵设施40个、灭菌设备132个、产品检验设备308个。具备成品检验能力的有50家,占14.3%;不具备成品检验能力的有300家,占85.7%。企业在原材料把关方面能自检的有200家,占57.1%;委托检验的有18家,占5.1%;索要证明的有39家,占11.1%;不把关的有93家,占26.6%。
专项调查结果表明,我省大中型企业5类产品质量普遍较好。大部分小型个体企业的生产条件存在严重问题,主要是缺少生产设备,原材料进厂把关不严,成品出厂不把关,没有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更没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致使生产的产品无法达到标准要求。
2002年3月19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发《关于表彰“双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冀质技监局函[2002]87号),总结2001年9月至11月全省开展“双查”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果,对在小麦粉等5类产品质量“双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21个先进单位和张娟等123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是年4月12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发《关于对小麦粉等五类产品质量专项抽查后处理工作的通报》(冀质技监局函[2002]118号)指出,2001年9月至11月,我省专项抽查的五类产品经检验不合格企业为3823家,经过整改,停产企业625家,提请吊销营业执照企业5家,复查合格企业1454家,后处理完成率为54.5%。经复查不合格企业77家,正在复查1331家,未复查企业331家。《通报》认真总结了全省做好后处理工作的经验,对继续加大对未复查和复查不合格企业的整改工作力度提出明确要求。
是年四季度,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对肉制品等5类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专项调查的通知》(质检监函[2002]29号)要求,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全省对1034家肉制品等5类食品生产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专项调查。其中:肉制品生产企业346家,占33.5%;乳制品生产企业160家,占15.5%;饮料生产企业521家,占50.4%;茶叶生产企业4家,占0.4%;调味品生产企业3家,占0.2%。
调查情况总体分析,所调查的1034家企业中有国有及其它类型的企业585家,占56.6%;个体企业449家,占43.4%;执行标准的企业905家,占87.5%;出厂检验的企业840家,占81.2%;原材料进厂企业自检或委托机构检验的企业626家,占60.5%,向供货方索要有关合格证明文件的企业235家,占22.7%,不进行任何形式把关的企业173家,占16.8%;有营业执照的880家,占85.1%。
1、肉制品:调查生产企业346家。其中:国有及其它其它类型企业114家,占32.9%,个体企业232家,占67.1%;执行标准生产的企业233家,占67.3%;出厂检验的企业192家,占55.5%;原材料进厂企业自检或委托机构检验的企业126家,占36.4%,向供货方索要有关合格证明文件的企业91家,占26.3%,不进行任何形式把关的企业129家,占37.3%;有营业执照的245家,占调查企业总数的70.8%。
2、乳制品:调查生产企业160家。其中,国有及其它类型企业123家,占76.9%,个体企业37家,占23.1%;执行标准的企业有160家,占100%;出厂检验的企业155家,占96.9%;原材料进厂企业自检或委托机构检验的企业134家,占83.8%,向供货方索要有关合格证明文件的企业19家,占11.9%,不进行任何形式把关的企业7家,占4.3%;有营业执照的企业153家,占95.6%。
3、饮料:调查生产企业521家。其中,国有及其它类型企业342家,占65.5%,个体企业179家,占34.5%;执行标准的企业有505家,占96.9%;出厂检验的企业489家,占93.9%;原材料进厂企业自检或委托机构检验的企业362家,占69.5%,向供货方索要有关合格证明文件的企业122家,占23.4%,不进行任何形式把关的企业37家,占7.1%;有营业执照的企业472家,占90.6%。
4、茶叶:调查4家茶叶分装企业,其中有1家大型分装企业,年生产能力为100吨;3家为小型分装企业。由于我省的茶叶企业均是分装企业,设备都比较简单,出厂检验均为企业自检。
5、调味品:调查生产企业3家,其中:绵白糖生产企业1家,味精生产企业1家,白糖分装企业1家。我省的绵白糖生产企业,实际年生产能力22000吨,生产设备较齐全,能够对出厂产品进行自检,自检能力较强;味精生产企业生产设备较齐全,但出厂产品不能进行检验。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做好此次专项调查工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文件精神,周密部署,抓紧落实,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肃纪律,确保质量。通过此次调查,摸清了全省肉制品等5类食品生产企业保证产品质量的能力和基本情况,为进一步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落实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03年4月28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发《关于全省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情况的通报》(冀质技监局函[2003]147号),总结全省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进展情况。指出,截止到4月7日,全省共受理5类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473家,审查企业242家,有81家企业的125个产品获取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具备市场准入资格。要求各市(县、区)局进一步强化领导,加大对市场准入制度的宣传和为企业服务的力度,帮助暂不具备申证条件的企业尽快完善条件,确保市场准入工作顺利进行。
是年二季度,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对方便食品等5类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专项调查的通知》(质检监函[2003]19号)的部署,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了对1286家方便食品等5类食品生产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专项调查。其中:方便食品生产企业696家,占54.1%;罐头食品生产企业195家,占15.2%;冷冻饮品生产企业288家,占22.4%;膨化食品生产企业70家,占5.4%;速冻米面食品生产企业37家,占2.9%。
    1、方便食品:调查生产企业696家,年生产能力为795450吨。其中:国有及其它类型企业227家,占32.6%,个体企业469家,占67.4%;执行标准的企业610家,占87.6%;出厂检验的企业579家,占83.2%;原材料进厂企业自检或委托机构检验的企业230家,占33%;有营业执照的615家,占88%。
2、罐头食品:调查生产企业195家,年生产能力为135417.4吨。其中,国有及其它类型企业74家,占38%,个体企业121家,占62%;执行标准的企业194家,占99.5%;出厂检验的企业193家,占99%;原材料进厂企业自检或委托机构检验的企业191家,占企业总数的97.9%;有营业执照的183家,占企业总数的93.8%。
3、冷冻饮品:调查生产企业288家,年生产能力为111956.1吨。其中,国有及其它类型企业111家,占38.5%,个体企业177家,占61.5%;执行标准的企业267家,占92.7%;出厂检验的企业255家,占企业总数的88.5%;原材料进厂企业自检或委托机构检验的企业269家,占93.4%;有营业执照的221家,占76.7%。
    4、膨化食品:调查70家膨化食品生产企业,年生产能力为39295.5吨。其中,国有企业8家,占11%;个体企业37家,占52.9%;股份制企业4家,占5.7%。执行标准的企业有70家,占100%;出厂检验的企业68家,占97%;原材料进厂企业自检或委托机构检验的企业70家,占企业总数的100%;有营业执照的66家,占94.3%。
5、速冻米面食品:调查生产企业37家,年生产能力为4088.2吨。其中,国有及其它类型企业12家,占32.4%,个体企业25家,占企业总数的67.6%;执行标准的企业34家,占91.9%;出厂检验的企业32家,占86.5%;原材料进厂企业自检或委托机构检验的企业34家,占91.9%;有营业执照的31家,占企业总数的83.8%。
综合情况分析,所调查的1286家生产企业,基本具备生产条件的930家(方便食品622家、罐头食品143家、冷冻饮品158家、膨化食品3家、速冻米面食品4家),占72.3%;不具备生产条件的356家(方便食品74家、罐头食品52家、冷冻饮品130家、膨化食品67家、速冻米面食品33家),占27.7%。此次调查的生产企业中,20以下的企业有499家,占38.8%,多存在产品质量保障体系不健全问题。
是年7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国办发【2003】65号)。7月21日,国家质检总局、药监、公安、农业、商务(经贸)卫生、工商8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3]174号)。对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监督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2004年元旦期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集中组织开展了对小麦粉、大米、食用油、酱油、食醋等5类食品的执法检查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399人次,检查大型粮油批发市场982个,超市595个,经销门市2052个。发现小麦粉未加贴QS标识的227批次,大米344批次,食用油173批次,酱油、醋145批次,撤下柜台411批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87张,发放宣传资料4685份,对无证产品逐一进行了登记造册,责令其停止销售。整个执法检查活动各大新闻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对强化全社会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自觉意识、敦促企业加强自律、正确发挥市场引导作用、净化节日市场产生了广泛影响。
是年3月中旬,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派出11个检查组对全省小麦粉等5类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于4月5日印发了《关于全省食品市场准入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冀质监局函[2004]163号)。检查结果认为,各级领导普遍重视食品准入工作,主管部门认真负责,组织周密,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我省获证企业和产品数约占全省企业总数的四分之一。截止到2003年底,全省共有1697家企业的1884个产品获取了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中,小麦粉产品1205个,大米产品106个,食用植物油产品140个,酱油产品214个,食醋产品219个。二是我省5类食品质量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据2003年3、4季度省抽查结果,五类食品抽样合格率分别为:小麦粉78.7%、大米94%、食用植物油85%、酱油91%、食醋81%,比市场准入前分别提高52.1、1.7、12.2、57.2、29.3个百分点。《通报》指出,此次检查,严格落实《检查方案》评分标准,全省11个市平均得分86.7分,食品准入工作突出的单位是石家庄市、衡水市。《通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主要薄弱环节,制度落实不彻底,生产设备简陋,出厂检验不规范。针对存在问题,对抓紧做好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是年4月20日—27日,国家质检总局组织14个检查组,采取省际互查方式,对全国五类食品获证企业及质检机构进行抽查。我省被抽查的单位是:石家庄市赵县天龙面粉厂、石家庄市于底面粉厂、保定市雄县味源酿造厂、保定市金城调味品厂及保定市质检所、藁城市质检所。检查结果认为,我省的五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在生产企业量大面广、规模参差不齐的情况下,通过各级质监部门不懈努力,精心组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对我省把食品准入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的食品放心工程,严格把好审查关口,加强审查队伍管理和先试点后铺开的做法给予了肯定性评价。同时也指出了我省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企业质量管理制度不落实、生产场所卫生条件差、质检机构与企业签订的《委托检验协议书》不规范等不足之处。检查结论认为,比较好的企业是:石家庄市赵县天龙面粉厂、石家庄市于底面粉厂,比较好的机构是:藁城市质检所。
是年5—6月,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开展乳粉生产企业必备条件专项调查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的紧急通知》要求,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随即下发了《关于迅速开展乳粉生产企业必备条件专项抽查的紧急通知》,部署了对全省所有乳粉生产企业的“两查”工作。
专项调查情况:全省共有乳粉生产企业38家,其中生产普通乳粉的22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的7家、特殊营养配方乳粉的9家。38家企业均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按照企业规模分类,大型企业5家,中型企业15家,小型企业18家;不具备生产条件的5家,不具备检测能力的8家。
    专项抽查情况:本次监督抽查共抽取38家企业的56批次样品,经检验,合格53批次,抽样合格率为95%。其中,抽查全脂乳粉16批次,合格15批次,合格率94%;抽查特殊营养配方乳粉18批次,合格16批次,合格率89%;抽查全脂甜奶粉7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15批次,均合格。
此次“两查”结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时向省委、省政府作了报告。对于“两查”中发现的一些企业不具备产品质量出厂检验能力、个别原料粉存在质量问题等差距,各相关单位按照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要求,及时落实了整改措施。
是年8—9月期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关于进一步查处无证生产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认真统一思想认识,突出重点产品,把握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难点部位,抓住生产加工等关键环节,全面开展无证查处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3000人次,检查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7类食品生产企业7367家,查处无“QS”标志食品案件16起,取缔食品生产企业26家,责令574家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对无照无证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生产条件的693家企业报请当地政府予以取缔。取得阶段性成效。
是年三季度,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挂面等8类食品生产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专项调查的通知》(质检监函[2004]40号)要求,及时组织了对全省958家挂面等9类食品生产企业的专项调查。其中:淀粉生产企业214家,占22.3%;挂面生产企业262家,占27.3%;果脯蜜饯生产企业233家,占24.3%;黄酒生产企业7家,占0.7%;酱腌菜生产企业100家,占10.4%;啤酒生产企业29家,占3%;葡萄酒生产企业45家,占4.7%;巧克力生产企业6家,占0.63%;糖果生产企业62家,占6.5%。
1、淀粉。调查生产企业214家,年实际生产能力为1190983.2吨。其中,大型企业9家,占4.2%;中型企业9家,占4.2%;小型企业196家,占91.6%。执行标准的企业有180家,占84.1%;出厂检验的企业168家,占78.5%;有营业执照的79家,占36.9%;有卫生许可证的55家,占25.7%。
2、挂面。调查生产企业262家,年实际生产能力为308724.85吨。其中,大中型企业7家,占2.7%;执行标准的企业168家,占61.4%;出厂检验的企业149家,占56.9%;原材料进厂企业自检或委托机构检验、向供货方索要有关合格证明文件的企业196家,占74.8%;有营业执照的172家,占65.6%。
3、果脯蜜饯。调查233家生产企业,年生产能力为43765吨。其中,大中型企业2家,占0.86%;小型企业231家,占99.14%。执行标准的企业226家,占97%;出厂检验的企业223家,占95.7%;原材料进厂企业自检或委托机构检验的122家,占52.4%,向供货方索要有关合格证明文件的119家,占45.5%,不进行任何形式把关的5家,占2.1%;有营业执照的131家,占56.2%。
4、黄酒。调查7家生产企业,年生产能力为2320吨。其中,大型企业1家,占14.3%;中型企业1家,占14.3%;小型企业5家,占71.4%。执行标准的企业7家,占100%;出厂检验的企业7家,占100%;原材料进厂企业自检或委托机构检验的企业7家,占100%;有营业执照的7家,占100%。
5、酱腌菜。调查生产企业100家,年生产能力为48404.4吨。其中,大中型企业8家,占8%;小型企业92家,占92%。执行标准的企业有76家,占76%;出厂检验的企业67家,占67%;原材料进厂企业自检或委托机构检验的62家,占62%;原材料进厂不检验的23家,占23%;向供货方索要有关合格证明文件的15家,占15%。有营业执照的85家,占85%。
6、啤酒。调查生产企业29家,年生产能力为1243428.2吨。其中,大中型企业23家,占79.3%;小型企业6家,占20.7%。执行标准的企业29家,占100%;出厂检验的企业29家,占 100%;原材料进厂企业自检或委托机构检验的企业15家,占51.7%,不检验的1家,占3.4%,向供货方索要有关合格证明文件的企业13家,占44.8%;有营业执照的29家,占100%。
7、葡萄酒。调查生产企业45家,年生产能力为99890吨。其中,大中型企业9家,占20%,小型企业36家,占80%;执行标准的企业45家,占100%;出厂检验的企业45家,占100%;原材料进厂企业自检或委托机构检验的24家,占53.3%,向供货方索要有关合格证明文件的企业21家,占企业总数的46.7%;有营业执照的41家,占91.1%。
8、巧克力。调查生产企业6家,年生产能力为279吨。都属小型生产企业。执行标准的企业6家,占100%;出厂检验的企业6家,占100%;原材料进厂企业全部采取向供货方索要有关合格证明文件;有营业执照的4家,占66.7%。
9、糖果。调查生产企业62家,年生产能力为23948.5吨。其中,61家为小型成产企业,1家为中型企业;执行标准的企业55家,占88.7%;出厂检验的企业42家,占67.7%;原材料进厂企业自检、委托其他机构进行检验或采取向供货方索要有关合格证明文件的54家,占87.1%;有营业执照的47家,占75.8%。
综合情况分析,所调查的958家生产企业,其中,有大中型企业70家,占7.3%,小型企业888家,占92.7%。9类食品生产企业中,基本具备生产条件的330家(淀粉3家、挂面83家,果脯蜜饯132家,黄酒6家,酱腌菜19家,啤酒17家,葡萄酒36家,巧克力1家,糖果33家),占34.4%;不具备生产条件的628家(淀粉211家,挂面179家,果脯蜜饯101家,黄酒1家,酱腌菜81家,啤酒12家,葡萄酒9家,巧克力5家,糖果29家),占65.6%。执行国家标准的企业265家,占27.7%;执行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527家,占55%;无标生产的166家,占17.3%。企业产品出厂委托其他机构检验的498家,占52%;自检的140家,占14.6%;部分自检的98家,占10.2%;不检验的222家,占23.2%。原材料进厂企业自检、委托机构检验或向供货方索要有关合格证明文件的企业831家,占86.7%;不进行任何形式把关的企业127家,占13.3%。有营业执照的595家,占62.1%;没有营业执照的企业363家,占37.9%。有卫生许可证的534家,占55.7%;无卫生许可证的424家,占44.3%。调查发现,所调查企业中20人以下的有825家(淀粉184家,挂面245家,果脯蜜饯215家,黄酒4家,酱腌菜86家,啤酒1家,葡萄酒27家,巧克力6家,糖果57家),占86.1%。受市场需求变化,绝大多数企业存在季节性停产情况,对严格产品质量管理带来诸多难点。
是年9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中编办《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4]35号),明确将卫生部门承担的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管职责划归质检部门,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自此,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职能,拓宽了从源头抓质量的领域。
    是年,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04年度年鉴综合我省狠抓食品安全情况: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要求,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攻坚战,对全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普查登记,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销企业19300多家(次),查处案件3100起,查获不合格食品440多吨,查处违法生产企业369家,维护了正常的食品生产秩序。强力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全省1496家5类食品生产企业的1673个“申证单元”的产品取得准入资格,5类食品获证企业的产品在县级以上城市的市场覆盖率达到了80%以上,在全国排名第一位。组织起草了《全省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方案》,增强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手段。
2005年,省政府把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纳入政府年内完成“十项民心工程”任务目标。一是把“加快实现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无公害蔬菜、林果、畜产品、水产品标准化生产达到80%以上”列入“十项民心工程”的第16项工作;二是把“实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从2005年起,对进入省内大中城市市场的主要农产品实行包装上市、产地编码、标识追溯制度”列入“十项民心工程”的第17项工作;三是把“加强对食品加工企业和市场监督管理。完成剩余的1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对已经实施准入的小麦粉、大米、酱油、食醋、食用植物油等5类,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开展无证查处工作,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企业,坚决禁止没有市场准入标志(QS)的食品上市销售”列入“十项民心工程”的第18项工作。
是年1月11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发《关于转发〈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2004版)〉〈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冀质监局函[2005]08号)指出: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适应履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监督职责的需要,完善和深化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总局分别对《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和《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进行了修改和制订。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对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油、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通知》就贯彻落实总局的决定精神、强化我省质监系统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源头质量监督管理作出总体部署:一、审查通则和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审查细则的培训宣贯工作统一由省局组织。二、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企业申证受理工作由各市局承担,省局派遣核查组对企业现场核查。三、在今后的现场核查中,省局将重点使用食品、化工、生化专业的核查人员,其它人员要逐步退出核查队伍。四、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凡2005年1月1日开始申报的小麦粉等5类、肉制品等10类食品企业产品出厂项目必须自行检验。2004年底前获证的5类食品企业凡不具备自检能力的,一律不予年审;出厂项目委托检验的10类食品企业要限期敦促其自检。
是年10月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食品放心工程”暨省政府“十项民心工程”任务目标进展情况:全省无公害蔬菜、林果、畜产品、水产品标准化生产面积已达80%以上;全省共有3273家食品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除坚持日常无证查处外,于4月和7月组织两次集中无证查处行动,全省共查处无证食品生产企业896家,其中,取缔143家,200多家申请取证;我省的葡萄和葡萄酒国家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基本完成;4个P2级和10个P1级生物实验室建设接近尾声;为各市局和部分县局配备了食品快速检测车,提高了食品执法的快速反应能力。分析工作中的难点,主要是:大量小企业、小作坊难于达到准入条件;监管合力未能充分发挥;现有监管人员、经费、装备难能保障实际需要等。
2006年3月23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发《关于表彰2005年全省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冀质监局办[2006]56号)指出:2005年,全省系统各级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精神,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抓食品、保安全、促发展”的方针,深入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经研究,决定对评为“2005年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的邢台市局、廊坊市局、秦皇岛市局、唐山市局和沧州市局予以通报表彰。
2006年3月23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发《关于表彰2005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冀质监局办[2006]57号)指出:2005年我省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省共受理1291家企业申请,现场核查1286家,1257家食品企业的1462个申证单元的产品获得生产许可证。保定、承德、石家庄在人手少、企业多、任务重的情况下成绩突出,被评为“市场准入工作先进单位”。
2006年3月23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发《关于表彰2005年全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百千万”行动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冀质监局办[2006]59号)指出:2005年,按照总局的部署,我省系统各级以扶优治劣为目标,紧紧围绕省局确定的111个重点区域、621个重点乡(镇)村、3645个重点企业,深入开展“百千万”行动。通过整治,扶持了一批名优企业、帮助了一批中小企业、关闭了一批不具备生产条件企业、严厉惩处了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分子,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经研究,决定对被评为2005年全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百千万”行动工作先进单位的邯郸市局、张家口市局、石家庄市局通报表彰。
自2001年以来,博野县委、县政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要求,积极探索实施“端掉黑窝点、规范小作坊、培育大产业”的总体思路,不断强化对小作坊和食品企业的监管力度,收到了保障食品安全与促进发展“双赢”的明显成效。该县的典型经验先后在全省、全国推广。《中国质量报》、《中国食品质量报》、《河北日报》、《河北经济日报》、河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先后作了报道。
期间,该县创作的“食品监管歌”广为流传,多有称道,言简意明,易懂易记,导以养正,规范德行。谨此辑录,以期续存。
                                        食品监管三字歌
人之基,食为天,保质量,重安全。党中央,国务院,定国策,强监管。
市场里,流通关,卫生查,工商管。产之处,源头端,责任者,是质监。
都沟通,善协办,筑长城,同作战。放心吃,吃安全,健康吃,发展观。
政府喜,人民满,企业兴,社会安。建机制,促完善,政令通,不畏难。
勇负责,担在肩,为人民,把好关。深摸底,情况辨,六个清,心里间。
类别明,级别显,A至D,档案建。责任书,要全面,分片制,人人签。
方案出,设预案,重落实,勿怠慢。四个一,工程建,全社会,齐动员。
措施到,体系全,重服务,力监管。同出力,共资源,为检验,平台建。
业自律,是关键,制度有,纪律严。生产厂,无污源,环境美,花园般。
原材料,要查验,毒害品,拒天边。出入库,有人管,摆放好,证照全。
生产中,最显现,窗几明,地面干。生与熟,需分间,防交叉,不回返。
更衣室,消毒间,不达标,休过关。衣帽整,指甲短,首饰无,病菌远。
健康证,定期检,勤消毒,少传染。设备新,工具先,勤清洗,检修严。
成品库,要规范,合格否,区域见。派专人,去检验,劣质品,出厂难。
副制品,也明鉴,定用途,把紧关。当巡查,无情面,寻弱项,提意见。
限期改,不嫌烦,不从者,严查办。全过程,记录全,负责任,严把关。
明信礼,讲善缘,人幸福,我心安。勤工作,永向前,完使命,坚如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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