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指南
一、登记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采取网上预申请登记,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方式预申请登记,也可以到登记机关现场申请登记。
(一)网上预申请
申请人登陆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外网站(hebgs.gov.cn),按照提示进行网上预申请。预申请通过后,申请人将与网上申请内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文件原件提交给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
(二)信函、电报、传真等方式预申请登记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方式将申请材料提交给登记机关进行预申请,申请人收到《受理通知后》之日起15日内,将与信函、电传、传真等内容一致的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文件原件提交给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
(三)现场申请
申请人准备好所需文件后到辖区内具有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限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窗口现场办理申请登记。
二、登记表式
(一)表式类别
表式共分为五个类别
1. 外商投资企业(含合伙)名称
2. 外商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
3.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
4.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
5.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二)表格下载
申请人登陆国家工商总局(www.saic.gov.cn)或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www.hebgs.gov.cn),根据申请事项下载适当类别的登记表格。
1. 在每一个企业类别中,注册内容分为设立(开业)、变更(备案)和注销三个文件包。
2. 设立(开业)和注销的企业需下载文件包内的所有文件。
3. 变更登记表采用活页形式,企业需下载变更申请书外,只需下载与变更事项相对应的表格。
申请多个变更事项的企业只需下载一份变更申请书。
4. 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文件在每项变更表格的上半部作出提示。
申请多个变更事项的企业毋需提交重复的文件。
5. 名称核准分为新设预核准、变更预核准和延期核准登记表。
三、登记提交文件
申请登记事项不同,需要提交的文件也不相同,为了方便企业,每种申请表中都列有所需提交文件。申请人可按照表中提交文件清单准备相应的文件,文件中除标明为复印件的外,都应提交原件。
三、登记表格填写
申请表中列有填写说明,申请人可按照说明进行填写。其中,领照清单(领证清单)毋需填写,设立(开业)申请书中,登记机关核准事项毋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