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
京津冀协同发展意义重大,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要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大家一定要增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形成新的体制机制的勇气,继续研究、明确思路、制定方案、加快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4年2月26日)
京津冀协同发展,核心是京津冀三地作为一个整体协同发展。京津冀地区同属京畿重地,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当前区域总人口已超过1亿人,面临着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城镇体系发展失衡、区域与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扩大等突出问题。京津冀地缘相接、人缘相亲,地域一体、文化一脉,历史渊源深厚、交往半径相宜,完全能够相互融合、协同发展。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创新驱动,推进区域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是面向未来打造新型首都经济圈、实现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京津冀空间协同发展、城镇化健康发展对于全国城镇群地区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解决北京“大城市病”为基本出发点,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重点突破,坚持改革创新,立足各自比较优势、立足现代产业分工要求、立足区域优势互补原则、立足合作共赢理念,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京津冀城市群建设为载体、以优化区域分工和产业布局为重点、以资源要素空间统筹规划利用为主线、以构建长效体制机制为抓手,着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着力构建现代化交通网络系统,着力扩大环境容量生态空间,着力推进产业升级转移,着力推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着力加快市场一体化进程,加快打造现代化新型首都圈,努力形成京津冀目标同向、措施一体、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协同发展新格局,打造中国经济发展新的支撑带。
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有以下七点要求:一是着力加强顶层设计,抓紧编制首都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相关规划,明确三地功能定位、产业分工、城市布局、设施配套、综合交通体系等重大问题,并从财政政策、投资政策、项目安排等方面形成具体措施。二是要着力加大对协同发展的推动,自觉打破自家“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抱成团朝着顶层设计的目标一起做,充分发挥环渤海地区经济合作发展协作机制的作用。三是要着力加快推进产业对接协作,理顺三地产业发展链接,形成区域间产业合理分布和上下游联动机制,对接产业规划,不搞同构性、同质化发展。四是要着力调整优化城市布局和空间结构,促进城市分工协作,提高城市群一体化水平,提高其综合承载能力和内涵发展水平。五是要着力扩大环境容量生态空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在已经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的基础上,完善防护林建设、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清洁能源使用等领域合作机制。六是要着力构建现代化交通网络系统,把交通一体化作为先行领域,加快构建快速、便捷、高效、安全、大容量、低成本的互联互通综合交通网络。七是要着力加快推进市场一体化进程,下决心破除限制资本、技术、产权、人才、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各种要素按照市场规律在区域内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
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是面向未来打造新的首都经济圈、推进区域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的需要,是探索完善城市群布局和形态、为优化开发区域发展提供示范和样板的需要,是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有效路径、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需要,是实现京津冀优势互补、促进环渤海经济区发展、带动北方腹地发展的需要,是一个重大国家战略,要坚持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扎实推进,加快走出一条科学持续的协同发展路子来。
长江经济带建设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使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2016年1月5日)
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淅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11省市,面积约205万平方千米,人口和生产总值均超过全国的40%。长江经济带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区域,具有独特优势和巨大发展潜力。改革开放以来,长江经济带已发展成为我国综合实力最强、战略支撑作用最大的区域之一。在国际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国内发展面临诸多矛盾的背景下,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利挖掘中上游广阔腹地蕴含的巨大内需潜力,促进经济增长空间从沿海向沿江内陆拓展;有利于优化沿江产业结构和城镇化布局,推动我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有利于形成上中下游优势互补、协作互动格局,缩小东中西部地区发展差距;有利于建设陆海双向对外开放新走廊,培育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有利于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引领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战略意义。
对于长江经济带的发展,党中央也给予了充分的重视。2016年1月4日,即新年第一个工作日,习近平总书记就赴重庆视察,行程重点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视察期间,召开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听取有关省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座谈会上指出,长江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宝库。促进长江经济带实现上中下游协同发展、东中西部互动合作,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创新驱动带、协调发展带。
长江经济带的新发展将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内河经济带。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独特作用,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沿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使长江经济带成为充分体现国家综合经济实力、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内河经济带。第二,东中西互动合作的协调发展带。立足长江上中下游地区的比较优势,统筹人口分布、经济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挥长江三角洲地区的辐射引领作用,促进中上游地区有序承接产业转移,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激发内生发展活力,使长江经济带成为推动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示范带。第三,沿海沿江沿边全面推进的对内对外开放带。用好海陆双向开放的区位资源,创新开放模式,促进优势互补,培育内陆开放高地,加快同周边国家和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的衔接互动,使长江经济带成为横贯东中西、连接南北方的开放合作走廊。第四,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统筹江河湖泊丰富多样的生态要素,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构建以长江干支流为经脉、以山水林田湖为有机整体,江湖关系和谐,流域水质优良、生态流量充足、水土保持有效、生物种类多样的生态安全格局,使长江经济带成为水清地绿天蓝的生态廊道。
建设长江经济带,要靠全面深化改革,构建沿海与中西部相互支撑、良性互动的新格局,实现“产业接起来、要素流起来、市场通起来”,其关键是打破行政壁垒、地区分割,实现梯度发展。要把建设长江经济带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紧密结合,使各项举措既利当前、更惠长远,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增添新动力。总的来讲,建设好长江经济带需要重点把握以下方面。一是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增强干线航运能力,改善支流通航条件,优化港口功能布局,加强集疏运体系建设,扩大三峡枢纽通过能力,健全智能服务和安全保障系统,合理布局过江通道。二是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形成快速大能力铁路通道,建设高等级广覆盖公路网,推进航空网络建设,完善油气管道布局,建设综合交通枢纽,加快发展多式联运。三是创新驱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信息化与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世界级产业集群。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打造沿江绿色能源产业带,提升现代农业和特色农业发展水平,引导产业有序转移和分工协作。四是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优化沿江城镇化格局,提升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国际竞争力,培育发展长江中游城市群,促进成渝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推动黔中和滇中区域性城市群发展,科学引导沿江城市发展,强化城市群交通网络建设,创新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五是培育全方位对外开放新优势。发挥上海对沿江开放的引领带动作用,增强云南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功能,加强与“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互动,推动对外开放口岸和特殊区域建设,构建长江大通关体制。六是建设绿色生态廊道。切实保护和利用好长江水资源,严格控制和治理长江水污染,妥善处理江河湖泊关系,加强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强化沿江生态保护和修复,促进长江岸线有序开发。七是创新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区域互动合作机制,推进一体化市场体系建设,加大金融合作创新力度,建立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治理机制,建立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协调机制。
自由贸易试验区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为推进新形势下改革开放提出的一项重大举措。要牢牢把握国际通行规则,加快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4年3月5日)
在改革进入攻坚期、开放进入新阶段、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从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高度,作出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大决策。2014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为推进新形势下改革开放提出的一项重大举措。要牢牢把握国际通行规则,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制度,加快在促进投资贸易便利、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等方面先试出首批管用、有效的成果。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加快经济体制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是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需要,更是推动国民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需要,有利于推动我国参与和引领国际经贸规则制定,对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中国正在试验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是自由贸易园区,是指在某一国家或地区境内设立的实行优惠税收和特殊监管政策的特定区域,类似于世界海关组织(WCO)的前身——海关合作理事会所解释的“自由区”。2013年9月29日,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运行。经过两年多的发展,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四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二是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有效运行;三是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制度创新有序推进;四是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初步形成。
2014年10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指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在中央有关部门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共同努力下,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为要求,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体制机制创新、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以及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大胆尝试,取得了一系列新成果,为在全国范围内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了新途径、积累了新经验。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发展经验为其他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借鉴。2014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2015年3月24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广东以及天津、福建等第二批自贸区的总体方案获得通过。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统一适用于四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缩小了限制范围,提升了自贸区的开放度和透明度。截至2016年6月,中国已获批准设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包括: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整体规划上,这四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覆盖了中国三大经济区域——长江经济带、珠三角经济区以及京津冀一体化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新生事物,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各试验区实际,在坚守底线,防控风险的基础上,统筹谋划,加强协调,锐意改革,排除障碍,大力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四大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先行先试,将为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开放做准备,从而提高中国在未来全球经济格局中的竞争力和影响力。